各学院: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转发中组部<关于开展第六批“千人计划”申报工作的通知>的通知》精神,现就我校第六批“千人计划”人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 一、引进对象及条件 本次申报工作包括“千人计划”创新人才长期项目、创业人才项目、“青年千人计划”项目、创新人才短期项目。 (一)“千人计划”创新人才长期项目、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需符合《国家“千人计划”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及工作细则》(见湖北大学人事处网页“人事政策”栏)规定的基本条件。 (二)“千人计划”短期项目是“千人计划”的重要补充,申请短期项目,应符合以下条件: 1、系国家科技、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、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,符合《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》(中组发[2008]28号)规定的引才标准; 2、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,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和任务,能做出实质性贡献; 3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、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,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。 (三)申报“青年千人计划”人选,须具备以下条件: 1、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,年龄不超过40周岁; 2、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,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; 3、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、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; 4、引进后全职回国工作; 5、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,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。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,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,可以破格引进。 二、评审程序及待遇 详见《国家“千人计划”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及工作细则》、《关于印发<“千人计划”短期项目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印发<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细则>的通知》。(见湖北大学人事处网页“人事政策”栏) 三、有关要求 1、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,引进和推荐海外高层次人才。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,广泛听取同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,切实保证推荐质量。 2、申报相关表格请登录“千人计划”网站(www.1000plan.org)下载,请严格按照申报书所附填写说明认真填写,确保信息准确、完整;申报书附件请按填写说明要求提供,不得缺项,并附材料目录。申报书及附件请分别装订。 3、需报送申报书一式2份,附件2份;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、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(各1份)无需装订,以单页形式报送。除附件外,所有材料(含照片)均需报送电子版。 4、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,于2010年12月30日前将有关申报推荐材料报人事处(行政楼408室)。
湖北大学人事处 2010年12月24日